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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条留言


 留 言 者:王先生

 联系电话:没有

 留言时间:2006-1-22 10:55:45
 请问长电紫盈花每户收一千的装修抵押金是否合理 现在不是不让收吗 请有时间查一下
管理员回复:你好!该收费不合理,违背长发改41号文件。
 第 2 条留言


 留 言 者:mm

 联系电话:没有

 留言时间:2006-1-21 21:11:13
 我是富奥C区的我想问一下物业费里的小修金头俩年是不是可以不交。记得新文化报2005年三月份登过因为房屋有保修期头俩年可以不交小修金。我们已经交了如果可以不交我们怎么样可以要回,政府可以出面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房屋在保修期间可以不交小修基金,如果已经交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返还。如物业公司不返还,可以向12358价格举报中心反映。
 第 3 条留言


 留 言 者:sanny

 联系电话:没有

 留言时间:2006-1-20 10:35:05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物业收费许可证的使用期限是几年?再有一个问题,物业以业主不及时交纳物业费而收取滞纳金,但物业公司服务不及时,是不是也该向业主交纳一定费用呢?否则怎能体现公平呢?
管理员回复:你好!使用年限为一年;您说的情况物业公司是不可以收取滞纳金的,应该以其它方式解决。
 第 4 条留言


 留 言 者:张秋颖

 联系电话:13756159162

 留言时间:2006-1-19 10:21:03
 我们小区属于正在建设当中,还没有完全竣工,我们想对业主只收取卫生费可以吗,物业费等到小区完全建设完之后在收取。这样可以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你说的情况是可以的,具体标准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而定。
 第 5 条留言


 留 言 者:question

 联系电话:04315964253

 留言时间:2006-1-19 10:15:17
 请问在没取消小型物业维修基金之前,是否有文件规定新房两年开发商质保期内不允许收取小型物业维修基金?第二个问题是在没有物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收费私自涨价业主该怎么办?有政府监管部门吗?
管理员回复:你好!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保修,可不收物业维修金,物业维修金归业主维修房屋使用,属于业主,物业公司使用前必需经过业主同意。物业公司私自涨价是违法的,请向12358举报。
 第 6 条留言


 留 言 者:杨雨亭

 联系电话:13196022895

 留言时间:2006-1-18 17:01:59
 18日下午,电力物业公司收费员断了我家的暖气,致使一家人受冻。 原因是这样,我于去年末购买一套平阳街60号二手房一套。此房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建,属单体房,既无绿化,也无保安措施,也可以说是无物业服务。前数日,物业收费人员到我家收2005年物业费,因是2005年,我还未搬入该房,因面没有交。更主要的原因是此楼房根本没有物业服务,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毫无道理。当我询问收费员依据什么收费时,收费员也讲不出道理,就是坚持收取,同时说不交就断暖气。我跟他说,不欠采暖费,你们凭什么断暖气。收费员不讲道理,说断供暖是他的个人行为,想告哪都行。 试问,当住户如数交纳采暖费后,物业公司有什么权力停止供暖?难道支起个所谓物业公司就可以收费吗,收费的依据是什么?希望贵委给予过问,解我们的挨冻之苦,同时清理不合理收费行为。
管理员回复:你好!物业收费是业主在接受物业服务时,或取得物业服务资格时应该交纳的公共消费费用,您所提到的你没住,按文件规定也应该交纳物业费;具体物业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请与业主委员会联系求证。物业公司没有擅自停止供暖、供水的权力,供暖和供水是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如给您停暖,可以向热力部门和屋地局物业办反映。
 第 7 条留言


 留 言 者:杜学文

 联系电话:13596499899

 留言时间:2006-1-18 9:36:41
 吉林省金石置业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在我小区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3年非典其间,在发改委骗取了收费许可证,将小区物业费0.37元/平方米提到0.65元/平方米,2005年发改委吊销了这张收费许可证,时至今日物业公司在没有收费许可证时,按理0.50元/平方米继续收费,物业这几年在小区收费时,给业主的手续全部白条.
管理员回复:你好!您的情况可以向12358价格举报中心举报。
 第 8 条留言


 留 言 者: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5901140

 留言时间:2006-1-13 10:03:28
 我是园丁花园二期业主。有几个问题,目前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们的物主也是前期介入,不交费不给钥匙的情况下交的费及签的物业管理合同。请问如果合同没规划有效期,它能长期有效吗?另外我们开始物业收费分两块:物业费0.55元每平方米,小型物业维修基金0.15每平方米。请问新房开发商两年质保内免费维修,是不是有文件规定新房两年内不允许收小型物业维修基金?如果有,我们是不是有权要求物业退费?另外我年前面您对其它人的答复,说小型物业维修基金2005年1月1日就已被取消,可物业去年还是收了,这明显不合理,我们更有权要求他退费,是吗?另外以前物业费是0.55元,今年张贴通知为0.6元每平方米,他私自涨价,因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并没和业主协商,政府监管部门不能进行管理吗?另外我觉得现在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保护业主,也就是消费者的权益,我们交了钱,他们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或等价的服务质量,条例里为什么没有对服务不到位的处罚,如果我们交了钱,能得到相应的服务我们是乐意承担的。我觉得物业管理条例在某些层面上就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业主被规定是一定要缴纳物业费的,可是我们交费就是为了无偿的养一些无所作为的混饭吃的
管理员回复:你好!小型物业维修基金,2005年1月1日已被取消,物业公司如再收取是违法行为,业主可以向12358价格举报中心投诉,另外物业公司不能擅自调整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收费标准的改变需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协商。
 第 9 条留言


 留 言 者:徐政林

 联系电话:没有

 留言时间:2006-1-13 9:55:00
 我是松宇小区的业主,物业管理费收取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是一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什么样的小区收取0.3~1.20的物业管理费?是封闭小区还是非封小区?什么是封闭小区?
管理员回复:你好!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是根据小区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由小区业主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具体标准不统一。
 第 10 条留言


 留 言 者:柳莉

 联系电话:没有

 留言时间:2006-1-12 20:29:11
 我是卫星路42号大华科技新村的业户,负责我这个小区的物业是省煤炭研究所下属的广厦物业。今年1-8月小区物业一直还在收取0.15元/平方米的物业维修费,但按最新的“吉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规定,从2005年起不允许再收此项费用。物业公司至今也没返还我们业主这部分钱。更过分的是,原物业公司收取的0.35元/平米的管理费从9月份开始涨至0.5元/平米,等于把原来的维修费加至到物业管理费当中。我们业主认为物业公司这样做存在欺诈行为,而且也没事先与业主商量,拒交物业费是否可以?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都是物业公司暗箱操作,广大业主并不得知,怎么样才能重新进行一次公正的选举呢
管理员回复:你好!您的情况应该向区物业办反映业主委员会不能按时履行职责,要求重新改选业主委员会,由业主真正选出,才能更好的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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